Photographer: Christopher Beloch

經文:路加福音LUKA 6:27-38
撰稿:關宗翰傳道
金句: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。路6:31;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。路6:36

前言

耶穌的教導在當時具有極大的震撼性。

然而將耶穌的教導放在現代來看,一樣帶給我們基督徒巨大衝擊感,尤其是今天的經文所閱讀的關於「愛仇敵」的教導。

這一段耶穌教導的背景來自舊約利未記第19章,但是耶穌並不是墨守成規,而是重新詮釋律法的規定,並將律法具體實踐出來。

耶穌要他的信徒聽從他的教導,並且將他的教導活在自己的生命裡。

愛仇敵

路6:31是這一段耶穌教導中的重點。

耶穌說:「你們要別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他們。

這句話其實並不是耶穌的原創,在當代許多猶太著作裡都曾經出現過這一句話。

但是耶穌的教導與一般世俗的教導不一樣。

在當代世俗教導中認為:例如說你期望別人善待你,那你就應當要善待人;反過來說若人善待你,那你也應該要善待人。

這樣的想法套用在現今的世代好像也沒有錯。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若是以暴力傷人的人也應當被人以暴力傷害,這是當時候的人的想法。

如果我們受到別人的傷害,那我們也要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嗎?

在當時的律法的確是這樣規定的沒錯(參考出21:24,懲罰暴行的條例)。

但是耶穌的教導卻高過世俗的想法與觀念,這一句話的上下文(6:27-30,以及6:32-35)正是要挑戰當代的世俗觀念,尤其是猶太宗教領袖、文士、法利賽人等等。

耶穌的教導要門徒「愛仇敵」。

仇敵在舊約中除了指敵人以外,也同樣指那些不信主的外邦人。

而宗教領袖、文士、法利賽人卻認為這些外邦「仇敵」是不潔淨的,因此絕對不能接近、碰觸這些外邦人以及他們的東西,否則自己也會變成不潔淨。

所以「愛仇敵」這件事情對他們來說決不可能。

但是舊約的律法其實早已規定要善待仇敵了,例如出埃及記23:3-4說:「如果你遇見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,要牽去交給他。如果仇敵的驢負重跌倒,要幫他把驢拉起來,不可走開。

這是要以公義待人的律法,包括對仇敵也要公義以待。

不過或許是國家滅亡的苦痛,猶太人長期被外邦人壓迫的怨恨,對於不信主的外邦人可能就產生那種根深蒂固的恨意。

例如詩篇137:8-9「巴比倫哪,你要被毀滅;照著你加給我們的殘暴報復你的人,他是多麼有福啊!抓起你的嬰兒,把他們摔在石頭上的人,他是多麼有福啊!

他們對外邦人的恨,恨不得將氣憤發洩在敵人的嬰孩身上。

然而在耶穌的教導中,面對仇敵卻是要善待他們,6:28耶穌說:「為詛咒你們的人祝福,為侮辱你們的人禱告。

29-30節則是強調犧牲自己的權益也沒關係。

耶穌的教導直接挑戰了宗教領袖們對於群體的定義,也代表耶穌的福音不再專屬於以色列人,而是普世性的。

只要願意信耶穌基督的人,都能擁有得救的盼望。

以仁慈待人

因此6:31的耶穌教導與一般世俗觀念產生極大反差與區隔。

縱使是敵人傷害信徒、自己的利益受損了,也要繼續堅持實踐愛的信仰。

耶穌教導的基礎在於6:36「仁慈的上帝」。

耶穌說:「你們要仁慈,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。

效法上帝的仁慈,就是信徒行事為人的準則與待人的標準。

耶穌的話可能修改了利未記19:2,那裏說: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—上主、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。

耶穌將聖潔改成了仁慈。

聖潔是一種強調與罪有所區隔的生命,的確神的子民應當要聖潔,不能與罪同流合汙,所以宗教領袖、文士、法利賽人堅守聖潔之道。

因此排擠那些他們認為不聖潔的人,不只外邦人,更包括了受傷的、殘疾的、有缺陷的同胞,都被他們當成不聖潔、有罪的人。

例如路加福音第10章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,當中的祭司和利未人就是擔心碰觸到傷者(他們可能以為他已經死了,而屍體是律法所規定不潔的),如果碰觸屍體會讓自己變成不聖潔,就不能道聖殿服事,所以他們故意繞過傷者。

在約翰福音第9章耶穌醫治生來就瞎眼的人,耶穌的門徒問他:這人生來就瞎眼,是因為他自己的罪造成的?還是他父母的罪造成的?

耶穌的門徒也將天生殘疾的人與有罪畫上等號。

然而耶穌強調的是效法上帝的仁慈,要以仁慈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,這就是愛仇敵的基礎。

路6:32-34耶穌一連舉了三個例子來說明,耶穌強調如果信徒的作法與一般世俗無異,那就連「罪人」都不如了。

當然耶穌所說的罪人,也可能是一般世俗認定的不信上帝的外邦人,宗教領袖、文士與法利賽人不但認定他們是不聖潔的,也認定他們是毫無盼望的罪人。

因此信徒如果不能愛仇敵、不能善待仇敵、不能借錢幫助窮苦的人,這與那些不信上帝的罪人沒有兩樣。

34節借錢幫助窮人也是律法規定,申命記25:35-37說:「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,你必須供給他,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,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裡。不可向同胞索取利息;要敬畏上帝,讓他繼續作你的鄰居。你借錢給他,不可索取利息,賣糧食給他,不可求利。

原本律法的規定是不可以向窮苦的同胞收取利息,也不可以多賺利差,但是耶穌的教導卻是連向窮苦人討回欠債都不可以。

這些做法都是效法上帝的仁慈。

活出上帝的愛與仁慈

路6:35耶穌說:「不,你們要愛仇敵,善待他們;借錢給人,而不期望收回。那麼,你們將得到豐富的獎賞,而且將成為至高上帝的兒女,因為他也以仁慈待那些忘恩負義和邪惡的人。

願意遵行耶穌的教導去愛仇敵的人,他將會得到豐富的獎賞。

這是來自上帝恩典恩賜的獎賞,在聖經中上帝的恩典不是憑著人的技能或是工作而得,而是憑著上帝自己的旨意所賜下的恩典。

因此耶穌的教導其實也是提醒信徒,並不是因為你們多努力、積存了多少的功德在天上因此得到獎賞;也不是因為行善之後要求得到上帝獎賞作為回報,而是身為至高上帝的兒女本來就應當要做的事情。

我們可以這樣理解:愛仇敵、善待他們、借錢給人不期望償還,是身為上帝的兒女最真誠、由心而發的自然表現,而不是因為我們做了這些事情而成為上帝的兒女。

因為上帝也以仁慈與慈愛對待那些忘恩負義與作惡的人。

耶穌的話並不是說上帝容讓作惡的人,而是上帝同樣會以仁慈對待他們,只要這些惡人、忘恩負義的人懂得悔改重新歸向上帝、願意信靠主耶穌基督,他們也一樣可以得到上帝的仁慈與憐憫。

這與宗教領袖、文士與法利賽人的觀點截然不同。

今天所閱讀的最後兩節經文37-38節,雖然聖經上是有另外一個段落的標題,但是仔細思考我們也可以發現,37-38節也是以從31節延伸、也同樣以36節作為原則、基礎。

37節耶穌說:不要評斷人、不要定人的罪、要饒恕人。這也是以上帝的愛與仁慈做基礎,真實活出律法以及耶穌的教導。

不要評斷人是前段耶穌所教導的要以愛接納你的敵人(愛仇敵)的意思,不能任意評斷仇敵、並且定罪(唯有上帝有定人罪的權柄),饒恕也是饒恕仇敵的意思,耶穌就是最好的榜樣,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他仍然為傷害他的仇敵向上帝祈求赦免(路23:34)。

38節耶穌說要慷慨施予別人,這就是前一段所說的借錢給窮苦人不要期望他償還。以上帝的仁慈慷慨施予人,上帝也必定以仁慈待他、豐豐富富的賞賜給他。

信息思考

各位弟兄姊妹,透過今天的經文和信息,我們可以如何思考我們的信仰生命呢?

愛仇敵不容易,或是說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不容易、甚至可以說「將耶穌基督的教導活出來」是很困難的一件事,但是我們仍然要努力去做。

總結今天的信息和經文,我想我們可以思考兩點。

第一,要以上帝的愛與仁慈待人。不只是我們的弟兄姊妹、也包括了愛那些沒有信主的外邦人。

我們很容易愛自己的家人、弟兄姊妹;教會信徒之間的愛或許也常常可見,要我們去愛那些還沒有信主的人就真的很難了,不過我們千萬不要忘記,主耶穌基督同樣也為他們犧牲了自己的生命,因此「以愛待人」應當是我們信仰的基本原則,基督徒本來就應當「以愛待人」。

第二,我們應當思考如何將上帝的愛與仁慈實踐在我們的生命中。

我們知道要以愛待人,但是把愛活出來就很不容易;我們知道要這樣做,但是偏偏不容易做到,這就是我們信仰生命的軟弱與瓶頸。

今天經文耶穌提到了一個實際的情況:借錢幫助窮苦的人,或許值得我們思考。

當然很多實際的狀況並不是聖經裡統統找的到答案,我們只能憑著聖經的原則來隨時應變。

例如如果有人欺騙我們、向我們哭窮、借錢,我們還要借給他嗎?

可能他向我們借錢之後將錢拿去揮霍、或是做犯法的事情,若我們知道有這樣的情形當然不能借錢給這樣的人。

然而若是真正生命遇到困境及需要幫助的人,我們應當衡量自己本身的狀況來幫助他,並且不要期望他能夠償還,因為上帝必定會替他償還。

如同箴言19:17所說的:「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;他的善行,上主要償還。

結語

各位弟兄姊妹,以上帝的愛與仁慈待人,應當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生命展現。

我們並不是為了上帝豐富的恩典與賞賜而去善待人,而是從我們被主改變的生命中自然流露出上帝「愛與仁慈」的特質,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,我們可以得到尊榮的上帝兒女的身分,也必得到末世永生的盼望。

禱告:

主啊!

我們向您獻上感恩的心。

願聖靈幫助我們、願今日我們所領受的信息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幫助與指引,謝謝您!

主啊!

透過今天的信息我們知道,以仁慈與愛來待人是我們應當去做的事。

我們不是為了要得到您豐富的獎賞而去愛人,因為這是身為基督徒的本份。

因此祈求聖靈幫助我們,因為我們知道以仁慈與愛待人不容易,尤其是愛那些不信主的人,或是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。

但是我們願意努力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,真實地將您的旨意活出在我們的生命裡。

感謝您主!

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,阿門!